醴陵市2011年二手房交易税费
一、房产交易税:
1、契税:按房屋评估价的2%收取,144平方以上按4%收取。【农村户口、面积100平米以下的只收1%】【夫妻名下第2套房的征收4%】
2、个人所得税:住房按房屋评估价的1%收取,商铺收取2%。
3、营业税:未满5年的按房屋评估价的5.575%征收,满时5年的免交。
4、建筑营业税:按房屋评估价的3.5%征收【针对自建房或集资建房】。
5、房产局:工本费、档案利用费、无房证明费、调节基金、交易服务费等。
二、评估费:
1、产权面积低于90平方的,免评估费。
2、90平方以上的:买卖收3.5‰,贷款收:5‰
三、土地交易税:
1、土地交易服务费:地价总额×2%
2、价格调节基金:地价总额×2‰
3、评估费:300元/宗
4、契税:地价总额×4%
5、营业税:地价总额×5.575%
6、换宗地图100元
7、土地出让金:基准地价×面积=地价总额×40%【划拨用地】
8、土地收益金:基准地价×面积×5%
醴陵市二手房交易政策变化!
1、2手房按揭业务已经全部停办,需要7月份才能重新开通。
2、未满五年的房子营业税5.575%从以前的差额征收改为全额征收。
3、夫妻名下第2套房的,契税按4%征收。
4、夫妻名下第2套房的,银行贷款首付比例比去年增加10%
以上解释权归:醴陵有房不动产所有,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拨打:18974105410咨询。